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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主们注意了!地产拍卖有漏洞,拍下之后竟能拒签合同

2016-04-22 14:55 来源:未知 作者:Crino 浏览量:loading...

近日,在墨尔本东区Glen Waverley,一个在拍卖会上出价最高的卖主以220万澳元拍下了位于“115 Coleman Pde”的房子。但他却在之后拒绝签约购买,让卖家和房地产中介在气愤之余,也干着急无计可施。

这个卖家是墨尔本的一个精明老道的开发商,他在10月24日拍卖落锤之后,却拒绝以书面形式确认他的报价。

这个买家要求长达“12个月的结算期”,尽管房子的拍卖条约写明的是90至120天的结算期。

该拍卖会的地产中介Ievoli先生说,在他的职业生涯中还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情况。

“我们非常恼火,他(出价最高者)想单方面提出房主不同意的房屋结算交接时间,”Ievoli先生说。

Ievoli先生说,虽然大多数购房者都遵守拍卖条款,但总是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。

“这已经成为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,可能不只是发生在Glen Waverley这个区,”Ievoli先生说。

“现在我们需要看维省地产组织(Real Estate Institute of Victoria - REIV)将来如何堵住这个漏洞,以确保卖方权利得到保护。”

Peter Mericka是一名专门从事房屋买卖的资深律师,他指出,目前拍卖系统的问题是“口头出价”并不具法律约束力,只有在买卖双方签署之后书面合同之后才有效。

Mericka先生说:“而卖主现在没有办法,免受拍卖出价中标者甩袖而去的困境。”

“卖方又不能抱着对方(出价最高的人)不让人走,因为无论如何他们之间还没有签署任何法律方面的东西呀。”

“买者现在占据了制高点 - ‘我想要12个月的结算期,如果你不喜欢,我就走开'。”

Mericka先生表示,卖方当然可以考虑起诉,但要在法律上“量化”他的损失。

“你要量化你的损失,而且你的损失要足以把对方告上法庭,我认为没有人愿意这么做,”他说。

Mericka表示,政府消费者保护部门应该改善房地产拍卖系统,要求参与拍卖的人在拍卖会之前就签署书面合同,这样的话出价就有了法律约束力。

目前,该地产的中介Ievoli先生正在与其他的投标人商谈,希望能很快出售这个“被流拍”的房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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