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籍华人们往往拥有一些股票和两个房产(其中一个是我的自住房),而且所有这些资产目前来看都获得了相当大的资本盈利(capital gains)。我想把这些资产留给我的儿子,请问他继承时是否要缴纳资本利得税-CGT?如果是,那么他的所继承的资本成本(capital base)是如何计算的?
专家回答,如果你的这些财产是在1985年9月20日之前购入的,那么你儿子所继承的资本成本(capital base)就是你将来死亡日期时这些财产的市场估值。这种情况对他最有利。
当然,你的自住房也是以上面这种情况,同样计入你儿子的名下的。
但是,你所有在1985年9月20日之后获得的资产,将被视为由你儿子继承你当时购买股票或房产时的价格;换句话说,他将继承你所有的资本盈利(capital gains)税务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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