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澳洲各州与领地以及各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中,来自房地产相关领域的税收经能够占到总税收的将近一半 - 有46%之高。
单就印花税这一项来说,在新南威尔士州、维省、西澳、北部行政区的政府总财政收入中,占了20%以上。
今年新南威尔士州的印花税达到了创记录的50亿澳元。
据澳大利亚房地产理事会的数据模型显示,目前房屋买卖各地的印花税平均水平是 - 悉尼61,542澳元,在墨尔本56,616澳元,达尔文49,701澳元,堪培拉35,427澳元。
澳洲各地政府已经被迫依赖于印花税作为其财政收入的来源,而商品与服务税自1999年实行以来从来没有上涨过。
澳大利亚房地产理事会呼吁,废除印花税,同时提高GST税率,而且还要考虑GST的征收范围。他们没有建议什么样的商品应该被纳入征税之列。但确指出,澳洲的10%的商品与服务税税率,比新西兰的15%的消费税税率“低很多”。
印花税在房地产市场红火的时候可以“一锤子买卖”,让政府财政大捞一笔。但GST却能够让政府财政“旱涝保收”。但是,印花税的收入一半都直接进入州政府的小金库,而GST收入却要全部上缴给联邦政府,然后州政府需要再去联邦政府那里“祈求”自己应得的份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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